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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委敦促银行自查票据 7月中旬为大限

点击:1765 日期:2016-09-07

今年初开始,银行票据“不翼而飞”的事情已发生了3起,引发监管的重视。央行联合银监会在上周五发布通知,要求银行6月30日前在全系统开展票据业务风险排查,7月15日将自查情况报送有关监管部门。
通知称,近年来,伴随票据市场业务快速增长,也出现了一些不规范行为,部分银行有章不循、内控失效,已引发系列票据案件,造成重大资金损失。据了解,今年发生的3起票据案,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均有被卷入,涉及金额达到56.7亿元。
对此,通知提出,银行应强化票据业务内控,加强实物票据保管。具体做法包括加强对相关交易合同、增值税发票或普通发票的真实性审查,并可增验运输单据、出入库单据等真实经营状况,确保相关票据反映的交易内容与企业经营范围以及相关单据内容的一致性。通过对已承兑、贴现商业汇票所附发票、单据等凭证原件正面加注的方式,防范虚假交易或相关资料的重复使用等。
票据保管不善是今年3起票据“失踪”的银行的根本问题所在。曝出票据案的一家股份制银行人士曾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银行核查票据多是走形式、报报表,不会真正落实核查。在爆发的案例中,票据被“掉包”多是出于这个原因,没有真正看票据在不在,仅凭直觉就了事。
在票据交易方面,通知提出,银行应严格执行同业业务的统一管理要求,加强交易对手资质管理,严禁为票据业务量与其实际经营情况明显不符的企业办理承兑和贴现业务,禁止离行、离柜办理纸质票据业务。
疏忽交易对手的资质管理也是银行普遍存在的坏习惯。一位银行业人士告诉北京商报记者,票据案中出现的“钱没到账,票据却先飞了”的问题,可能是交易双方有常年的业务基础,比较信任对方,忽视了操作规范和风险管控。对此,通知还强调,严禁银行与非法“票据中介”、“资金掮客”开展业务合作,进行票据交易。
此外,通知还要求,银行不得利用贴现资金借新还旧,调节信贷质量指标;不得发放贷款偿还银行承兑汇票垫款,掩盖不良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