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认真鉴别商业汇票的真伪,鉴别方法是:一“看”、二“摸”、三“照”。注意各版商业汇票的启用与废止时间,并特别注意汇票号码是否有涂改迹象,应经客户经理初审和票审人员复审,如有疑问,须经集体会审或送人行帮助鉴别。
2.实行“双人审查制”。
3.票审人员按人民银行规定办理查询,并将汇票复印件附在查询书后,请签发行与第一联核对后签章答复银行。必要时进行双人同行实地查询,并共同签字。实查时,尽量核对汇票底卡,必要时应复印汇票底卡。查询回复后,客户经理必须通过签票人所在地114台查出签票单位会计部门的电话进行复查。
4.汇票上的记载事项和签章必须符合《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和人民银行相关规定。
5.背书必须连续、规范。
6.银行承兑汇票上的付款行行号应与汇票专用章的行号一致,如不一致,应查明原因。
7.商业汇票正面记载“不得转让”或在背书人栏记载“不得转让”、“委托收款”、“质押”字样不予贴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