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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票据陷阱

点击:1071 日期:2018-05-23

近年来,票据诈骗活动日益猖獗。与一些明火执仗的金融案件相比,票据诈骗是一种“高智能”犯罪,具有很强的欺骗性,而且票据实际操作较为复杂。因此,票据诈骗风险已成为金融风险中危害最大,也是最难防范的一种。

陷阱之一:票据伪造
不法分子伪造银行票据凭证或经银行承兑的商业票据,通过套取、伪造开户单位预留银行印鉴,骗取银行汇票或转账支票。制作手段一般有三种:一是利用高科技手段彻底伪造;二是用在数额较小的真汇票上改动金额的办法变造;三是利用银行承兑汇票具有承付期限长、金额大和反复多次转让等特点,先签发真汇票,再根据真汇票伪造内容完全相同的假汇票即克隆票据。例如:某日客户张某来到某银行株洲市城中支行申请承兑汇票贴现,并出具了湖北某银行开具的金额为465万元的承兑汇票。几分钟之后,这家银行就收到出票行传来的银行承兑汇票传真件。银行经办人员及时向对方发出加急电报查询。次日早晨,“投递员”送来武汉回复的加急电报。经查询与检验,电报系伪造。公安机关后来查明,以张某为首的3人团伙是从广东某地制假团伙手中购入的伪造银行承兑汇票,其“克隆”的汇票几乎达到以假乱真的地步。从发传真到伪造电报,该犯罪团伙非常清楚银行的操作流程。

陷阱之二:票据调包
以“做生意”的幌子,用事先伪造好的假票据替换掉真票据,然后到银行进行承兑或者贴现。株洲某公司因与珠海某公司有一笔业务合作意向,双方约定采取承兑汇票结算方式。株洲公司将70万元现金存入农行某分理处,于当日办好两张共7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并应对方要求立即将两张承兑汇票的原件传真给对方。收到汇票传真件后,珠海某公司就利用高科技手段伪造了一份,同时邀请对方前往珠海洽谈业务。趁过目检查之机,珠海方用假汇票掉包了70万元真银行承兑汇票并顺利提现。待株洲客商因生意未谈成回到原出票行退票时,银行工作人员告知,两笔汇票已被兑付。

陷阱之三:票据圈钱
票据圈钱是指利用非法手段从一家银行申请办理承兑汇票,然后到另一家银行进行贴现,套取银行资金后,用于其他金融领域,从而轻而易举完成“圈钱”过程。其主要作法是:首先与别的企业联手伪造交易合同,然后采取反复使用同一张增值税发票原件,或非法购买、借用别的企业贷款卡,抑或是集团内部各公司之间对开增值税发票、骗取银行承兑汇票。

陷阱之四:票据逃债
票据逃债是最近几年刚刚出现的一种新的行骗手法。例如:一家欠贷1000余万元的企业经常对外宣称无力支付银行利息,该企业在银行的账户上也长时间没有销货款回笼,但生产经营仍在正常进行。其产品在外地销售全部采用承兑汇票方式结算,企业收到承兑汇票后再将汇票背书转让购进原材料,或转让给其他关联企业向银行申请贴现而套取现金,从而逃避银行的收贷收息。

作为处在高风险行业的金融机构,必须高度重视票据业务存在的风险,采取积极措施防范票据陷阱。首先,要提高业务人员素质,提高其对票据犯罪行为方式及表现形态的识别能力,把好票据审查关。其次,采用高新技术,切实提高反假能力。尽快改变以传统的、易被伪造的预留银行印鉴为支付依据的做法,加大支付密码等科技产品在银行票据结算工作中的应用力度。第三,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堵塞票据诈骗漏洞。通过合理设置会计人员岗位,划分岗位职责,明确责任,相互制约,使票据查询查复工作及时、准确、规范,确保票据真实性、交易真实性和资金安全性。同时,还要加强同业协作,定期进行情报交流,及时掌握辖区出现的新情况,积极研究寻找对策,共同构建坚实有效的金融系统票据风险防范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