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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释放5大政策信号

点击:948 日期:2021-08-28

1.适度提速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

适度提速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指导地方加强项目储备,推动今年底明年初形成实物工作量。强化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提升债券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率。

2.地方债限额减少,为今后应对新的风险挑战留出政策空间

合理确定新增债务限额。提请全国人大批准2021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4.47万亿元,较上年减少2600亿元,保持积极的财政政策支持力度和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的同时,为今后应对新的风险挑战留出政策空间。

3.合理控制国债发行规模和节奏,完成2021年上半年国债发行任务

2021年不再发行抗疫特别国债。财政部统筹谋划政府债券发行工作,合理控制国债(指内债,下同)发行规模和节奏,顺利完成2021年上半年国债发行任务,市场运行总体平稳。上半年实际发行国债28169亿元,同比增长10.8%,其中记账式国债和储蓄国债分别发行26882亿元和1287亿元,为满足中央财政筹资需要提供坚实保障。

4.建立市场化、法治化的债务违约处置机制,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

全面加强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和预算评审,涉及财政支出的全部依法纳入预算管理。依法健全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向企事业单位拨款机制,严禁地方政府以企业债形式增加隐性债务。建立市场化、法治化的债务违约处置机制,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管,对审计、财会以及各类行业监督发现的隐性债务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坚决刹住违法违规举债行为。

5.6月底直达资金已下达92.5%

完善直达资金管理制度,扩大直达资金范围,将27项转移支付整体纳入直达范围,资金总量达到2.8万亿元,比上年增加1.1万亿元。健全直达资金监控体系,盯紧盯牢直达资金的分配、拨付和使用,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绩效。截至6月底,直达资金已下达92.5%,具备条件的资金全部下达。

原标题:2021年上半年中国财政政策执行情况报告(部分有删减)

来源:财政部网站

综 述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之年。上半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精准实施宏观政策,我国经济持续稳定恢复、稳中向好,科技自立自强积极推进,改革开放力度加大,民生得到有效保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社会大局保持稳定。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12.7%,两年平均增长5.3%,主要宏观指标处于合理区间。

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财政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认真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要求,保持宏观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不急转弯,保持对经济恢复的必要支持力度,兼顾稳增长和防风险需要,合理安排赤字、债务、支出规模,以更大力度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一)保持适度支出强度,增强财政可持续性。今年赤字率按3.2%左右安排,比去年有所下调,赤字规模为3.57万亿元,比2020年减少1900亿元,统筹宏观调控需要和防范财政风险,健全跨周期调节机制,有效保障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重点任务,并为今后应对新的风险挑战留出政策空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超过25万亿元,增长1.8%,增强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促进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新增专项债券安排3.65万亿元,比上年减少1000亿元,积极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不再发行抗疫特别国债,地方公共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保基本民生等支出通过正常渠道给予保障。

(二)持续推进减税降费,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继续实施制度性减税政策,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等部分阶段性政策执行期限,实施新的结构性减税举措。突出强化小微企业税费优惠,在继续落实好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等政策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收减免力度,大力支持制造业和科技创新,增强企业活力和发展后劲。预计全年为市场主体新增减负超7000亿元。

(三)建立常态化直达机制,提高财政资金效率。完善直达资金管理制度,扩大直达资金范围,将27项转移支付整体纳入直达范围,资金总量达到2.8万亿元,比上年增加1.1万亿元。健全直达资金监控体系,盯紧盯牢直达资金的分配、拨付和使用,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绩效。截至6月底,直达资金已下达92.5%,具备条件的资金全部下达。同时,加快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推动将绩效管理实质性嵌入预算管理流程,加强绩效结果应用,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好用到位。

(四)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在实际新增财力有限的情况下,今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安排83370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75018亿元,增长7.8%,增幅明显高于去年。加大财力下沉力度,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向中西部和困难地区倾斜,支持地方尤其是困难地区正常运转,以及公共服务提供和民生事业发展,增强地方“三保”保障能力。

(五)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着力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支持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加强基础研究投入,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促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支持外资外贸发展。

(六)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结合财政状况和实际需要合理确定民生政策,推进民生支出清单管理。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提高民生支出资金管理的科学性。完善再分配机制,强化对低收入群体的兜底保障。千方百计增加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规模,并向财政困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倾斜,增强保基本民生的能力。

(七)坚持政府过紧日子,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把严把紧预算支出关口,严格审核新增财政支出,大力削减或取消低效无效支出,深入挖掘节支潜力。中央政府带头过紧日子,进一步大幅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把更多宝贵财政资源腾出来,用于改善基本民生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

下一步,财政部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精准实施宏观政策,提升积极财政政策效能,加快下半年预算支出和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进度,聚焦支持实体经济和促进就业,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动力活力,同时健全跨周期调节机制,保持宏观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统筹做好今明两年财政政策衔接,应对好可能发生的周期性风险,巩固经济稳中向好态势,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

一、财政预算执行总体良好,统筹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上半年,国民经济稳中加固、稳中向好,在此基础上,财政收入呈现恢复性增长,民生等重点领域支出得到有力保障,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财政收入恢复性增长,收入质量进一步提升。

上半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7116亿元,同比增长21.8%,比2019年同期增长8.6%,其中,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624亿元,同比增长23.2%,与2019年同期相比增长5.9%;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62492亿元,同比增长20.6%,与2019年同期相比增长11.1%。全国各地财政收入普遍回升,东部、中部、西部、东北地区财政收入与2019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12.5%、9.1%、10.2%、4.1%。

经济恢复拉动税收收入较快增长,主体税种和多数行业税收基本恢复或明显超过疫情前水平。全国税收收入100461亿元,同比增长22.5%,与2019年同期相比增长8.7%。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进口环节税收分别增长22.5%、12.8%、17.7%、27.6%,与2019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5%(扣除增值税税率降低等不可比因素后)、2.6%、9.2%、7.1%。扎实执行各项降费政策,加大各类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力度,降费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二)保持适度支出强度,重点领域支出保障有力。

上半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1676亿元,同比增长4.5%,保持了较强的支出力度。其中,中央部门落实带头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幅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同比下降6.9%,扣除部分支出拨付时间比去年有所延后因素影响后下降2.4%;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同比增长6.4%。

财政支出压一般、保重点,全国财政“三保”等重点支出增长较快,基本民生支出得到较好保障。教育、住房保障、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支出分别增长10.1%、15.1%、8.2%、3.8%。截至7月15日,中央预算内投资预算下达4705亿元,为预算的77.1%,相关部门加强沟通衔接,推动项目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三)全面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财政资源更好用在刀刃上。

继续将过紧日子作为预算编制的基本方针,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把严把紧预算支出关口。大幅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大力精简会议、培训、论坛、庆典等公务活动,从严从紧核定“三公”经费预算,腾出更多宝贵的财政资源用于改善基本民生等重点领域。硬化预算执行约束,严格执行全国人大批准的预算,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拨款。加强对地方的督促指导,督促地方厉行勤俭节约,从严编制预算,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可开可不开的会坚决不开,可办可不办的培训坚决不办,对可暂缓实施的项目及时调整用途,对可统筹整合的资金加强捆绑使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

二、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切实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

加强宏观形势预研预判,围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系统谋划财税政策措施,坚持底线思维,做好跨周期和前瞻性调控,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有力促进经济社会稳定恢复和民生持续改善。

(一)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就业市场发展更加健康稳定。

(二)突出民生兜底,基本民生保障水平稳步提升。

(三)持续为市场主体纾困,经济基本盘进一步巩固。

(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粮食能源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五)优化升级产业链供应链,经济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持续提高。

(六)增加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规模,基层“三保”底线兜牢兜实。

三、优化和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市场主体活力有效激发

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要求,优化和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综合考虑财政可持续和实施助企纾困政策需要,落实落细相关政策,坚决把该减的税减到位,该降的费降到位,切实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2021年预计全年新增减税降费超7000亿元。

(一)制度性减税降费政策继续执行。

继续执行降低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留抵退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等制度性减税政策,落实降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等制度性降费政策,持续释放政策叠加效应。

(二)分类调整阶段性减税降费政策。

对2020年出台应对疫情的阶段性减税降费政策,分类调整、有序退出。延长疫情期间出台的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增值税等政策执行期限,保持对经济恢复的必要支持力度。对涉及疫情防控保供等临时性、应急性政策,到期后停止执行。综合考虑企业诉求、参保人社保待遇保障和基金支撑能力等因素,2021年恢复正常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同时将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期限延长至2022年4月30日。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原则上恢复正常,确有困难的省份可两年过渡。

(三)小微企业税费优惠突出强化。

在落实好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收减免力度,从今年1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从4月1日起,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

(四)制造业和科技创新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

(五)坚决防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四、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常态化,财政资金惠企利民更加精准高效

认真总结2020年直达机制行之有效的经验,常态化实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扩大直达资金范围,优化分配流程,严格资金监管。上半年,常态化直达机制有序推进,执行情况良好,资金快速直达基层和单位,重点领域支出得到有效保障,推动惠企利民政策精准落实。

(一)直达资金规模超2.8万亿元,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是扩大资金范围。资金范围由新增资金调整为以存量资金为主,将27项转移支付整体纳入直达范围,资金总量达到2.8万亿元,比上年增加1.1万亿元,基本实现中央财政民生补助资金全覆盖。

二是完善制度体系。印发《财政部关于做好2021年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构建起覆盖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和监管全过程的制度体系。继续实施备案审核、受益对象实名制等措施,有效对接资金供给和需求,“精准滴灌”,资金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进一步提高。

三是优化分配流程。考虑地方实际情况,资金分配由全部安排给市县调整为兼顾省级统筹需要,适度增强省级资金统筹能力。地方可根据现行财政体制、项目实施主体、资金受益对象等,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合理确定预算分配方案,将增量资金更多向市县基层倾斜。通过提前下达、指标预通知等方式,将地方操作时间由去年的一周增加到预算法规定的30天以内,为地方制定细化方案、准备项目和履行报批程序留出时间。

截至6月底,中央财政直达资金已下达2.59万亿元,下达比例达到92.5%,具备条件的资金已全部下达,未下达的主要是据实结算资金,下达时间比去年更早。地方财政已将2.506万亿元分配到资金使用单位,占中央下达资金的96.8%。各地区形成支出1.635万亿元,支出进度达到63.1%。从支出级次看,省级支出0.614万亿元,占比37.5%;市县基层支出1.021万亿元,占比62.5%,体现了常态化直达机制“据实分配使用资金、增量向基层倾斜”的制度安排。

(二)严格资金监管,财政资金使用更加规范高效。

(三)直达资金效果显著,地方政府和市场主体受益明显。

五、完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政府债务管理不断加强

坚持完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开好“前门”、严堵“后门”,抓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切实发挥政府规范举债对宏观经济平稳运行的促进作用。

(一)国债发行任务顺利完成。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2021年不再发行抗疫特别国债。财政部统筹谋划政府债券发行工作,合理控制国债(指内债,下同)发行规模和节奏,顺利完成2021年上半年国债发行任务,市场运行总体平稳。上半年实际发行国债28169亿元,同比增长10.8%,其中记账式国债和储蓄国债分别发行26882亿元和1287亿元,为满足中央财政筹资需要提供坚实保障。

(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适度减少。

鉴于2020年已发行的专项债券规模较大,政策效应在2021年仍会持续释放,今年安排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3.65万亿元,较上年减少1000亿元。综合考虑跨周期政策设计和调节需要,结合项目准备情况,科学安排新增专项债券额度下达和发行节奏,保持对重点项目支持力度。

上半年,累计发行专项债券10143亿元。经初步汇总,其中新增专项债券约一半投向交通基础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领域重大项目;约3成投向保障性安居工程以及卫生健康、教育、养老、文化旅游等社会事业领域重大项目;约2成投向农林水利、能源、城乡冷链物流等领域重大项目,较好保障了地方合理融资需求,加快补齐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短板,更好服务国家战略。

(三)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不断完善。

一是不断完善国债发行机制。科学协同国债发行与中央财政预算收支和库款管理,合理把握国债发行节奏。优化记账式国债招标发行规则,完善记账式国债续发行机制。积极稳妥开展手机银行销售储蓄国债(电子式)试点,拓宽储蓄国债销售渠道。

二是合理确定新增债务限额。提请全国人大批准2021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4.47万亿元,较上年减少2600亿元,保持积极的财政政策支持力度和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的同时,为今后应对新的风险挑战留出政策空间。

三是健全地方政府债务项目和资金管理机制。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做好项目储备和前期准备等工作。运用信息化手段对专项债券项目实行穿透式监管,加强对项目全周期、常态化风险监控。印发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对专项债券资金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施情况进行“双监控”,对严重偏离绩效目标的项目暂缓或停止拨款,对因准备不足短期内难以建设实施的项目,允许省级政府及时按程序调整用途,确保法定债券不出任何风险。规范地方政府债券信息公开平台管理,进一步推进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

四是进一步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继续主动代理地方进行债券发行操作,保障疫情期间地方发债筹资高效顺畅。印发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管理暂行办法,对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机构提出监管要求,促进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健康发展。全面推开地方政府债券柜台发行,鼓励各地合理增加发行频次及规模,指导河北、四川等7个省份通过商业银行柜台发行地方政府债券43.6亿元。

五是抓实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工作。全面加强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和预算评审,涉及财政支出的全部依法纳入预算管理。依法健全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向企事业单位拨款机制,严禁地方政府以企业债形式增加隐性债务。建立市场化、法治化的债务违约处置机制,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管,对审计、财会以及各类行业监督发现的隐性债务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坚决刹住违法违规举债行为。稳妥推进专项债券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工作。

六、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迈出新步伐

七、加大生态环保领域投入力度,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显著

八、协同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和财政管理监督,财政治理水平稳步提高

充分发挥改革突破和先导作用,在已确立的现代财政制度框架基础上,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强化财政管理监督,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财政治理水平稳步提高。

(一)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现代财政制度加快建立。

一是预算管理制度更加健全。报请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加强财政资源统筹、规范预算收支管理、加强预算控制约束和风险防范等。深入推进预算公开,预算透明度进一步提高。完善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加快构建,推进绩效管理和预算管理深度融合,财政资源配置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

二是税收制度改革持续深化。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推动印花税法顺利出台。积极推进增值税、消费税、关税等税种立法工作。推进健全地方税体系,结合消费税立法,研究推进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改革。

三是财政体制日臻完善。落实好已出台的教育、科技、生态环境等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进一步明确中央与地方职责范围。研究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同时,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常态化实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扩大直达资金范围。

四是国资国企等领域改革稳步推进。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相关工作。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推动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机制。开展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专项行动。研究健全国有金融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和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国有重点金融企业改革。

(二)优化财政管理,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水平显著提升。

九、财政政策展望

财政部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保持财政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统筹做好今明两年财政政策衔接,切实提升政策效能和资金效益,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

(一)提质增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好发挥稳定经济的关键作用。

进一步实施好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加强监控分析研判,确保常态化直达机制平稳运行、精准高效,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强化重点领域支出保障,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适度提速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指导地方加强项目储备,推动今年底明年初形成实物工作量。强化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提升债券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率。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加强政策宣传,加大对各类涉企违规收费的整治力度,坚决不收“过头税费”,跟踪做好减税降费效果监测和分析研判,及时研究解决市场主体反映的突出问题。

(二)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增强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

支持扩大有效投资,保障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优化政府投资安排方式,增强投资增长后劲。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和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着力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支持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有序推进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和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三)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持续支持做好对重点群体的就业帮扶。加强基本民生保障,支持解决好教育、养老、医疗等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继续做好疫苗接种、疫情防控等资金保障工作。全面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节用为民。加强民生政策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提高民生支出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增强民生政策可持续性。

(四)推动创新发展和产业升级,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支持加快科技自立自强,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加大基础研究投入,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动强化产业链供应链韧性,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激发企业和人才创新活力,支持普惠金融发展,加强创新激励和保障。

(五)积极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

强化监督问责,继续着力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在继续加大中央对地方财力支持力度的基础上,强化地方责任落实,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加强对困难地区的支持。积极发挥财会监督职能作用,强化政策跟踪问效,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和营商环境。

(六)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持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加快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支出管理,优化支出结构,加强中期财政规划管理。落实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加快研究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积极推进增值税、消费税、关税等税收立法。不断完善现代税收制度,健全地方税、直接税体系,稳妥推进后移部分品目消费税征收环节改革并稳步下划地方。统筹推进非税收入改革。继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等工作,推动国有重点金融机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