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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支付、票据交易系统时间调整

点击:4910 日期:2018-05-03

近日,央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调整大额支付系统和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运行时间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大额支付系统运行时间调整安排

1、自5月2日起,大额支付系统在法定工作日开始受理业务的时间调整为前一自然日20:30,每日清算窗口时间调整为17:15至17:30。每个法定工作日8:30之前,各直接参与者可自愿登录系统办理业务 ,接收清算行对于每个法定工作日8:30之前通过大额支付系统接收的业务,具备入账条件的应及时入账;需要人工干预的,应于当日12:00前完成处理。

2、自5月5日起,大额支付系统在每个周末或法定节假日期间(以下统称假日)的首日运行,并执行特殊业务规则:业务受理时间为前一自然日20:30至当日8:30;业务受理范围为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 参与者发起的注资及资金拆借业务,其他业务均不受理;小额支付系统和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的轧 差净额也不提交清算。

简单来说:

大额支付系统的业务受理时间:20:30-17:15;

清算窗口时间(工作日):17:15—17:30;

二、上海票交所系统时间调整

4月27日,上海票交所发布关于调整系统运行时间的通知。

具体如下:

一、中国票据交易系统运行时间调整

1、纸票登记类业务截止时间由21点提前至20点;
2、登记托管类业务截止时间由21点提前至20点;
3、清算类业务受理截止时间改为20点30分,20点30分以后的入金业务于次个工作日入账;

二、电票系统运行时间调整

电票系统业务受理截止时间由21点提前至20点

三、生效日期

1、系统运行时间调整从5月1日起生效;
2、清算业务受理规定从5月5日起生效。

简单来说:

1.票交所系统目前运行时间为工作日的8:30-21:00;
交易时段为每交易日9:00-12:00,13:30-16:30;

纸票登记类、登记托管类业务截止时间为:20:00;
清算类业务受理截止时间:20:30;

2.电票ECDS系统运行时间是每天8:00-20:00;

上海票据交易所关于调整系统运行时间的通知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调整大额支付系统和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运行时间有关事项的通知》 (银办发〔2018〕83号),上海票据交易所将调整中国票据交易系统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运行时间,现 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国票据交易系统运行时间调整

(一)纸票登记类业务受理截止时间由21:00调整为20:00。

(二)登记托管类业务受理截止时间由21:00调整为20:00。

(三)T日20:30至24:00收到的入金业务,于T+1日入账。

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运行时间调整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业务受理截止时间由21:00调整为20:00。

三、注意事项

(一)中国票据交易系统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上述运行时间调整自2018年5月1日起生效。

(二)自2018年5月5日起,大额支付系统在每个周末或法定节假日期间的首日运行,业务受理时间为 前一自然日20:30至当日8:30。各会员单位不得在该段时间内通过中国票据交易系统或电子商业汇票 系统发起资金清算业务。

特此通知。

附:《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调整大额支付系统和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运行时间有关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