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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牌龙头企业陷票据追索权纠纷案

点击:822 日期:2020-10-23

今年8月份,力帆集团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以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进行破产重整。

经过2个多月筹备,其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于10月13日,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折戟造车,资不抵债,昔日重庆民营汽车巨头力帆破产重整,由此正式拉开帷幕。

与此同时,力帆还身陷大批票据拒付的涉诉纠纷。

多项经营风险暴露

截至今年二季末,力帆股份流动负债为149.99亿元,主要为短期借款和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20.48亿元,其一年内需偿还短期债务有82.55亿元。

除负债较高外,力帆还面临大额债务逾期、涉及诉讼较多、大额资产被冻结等诸多经营方面的风险。

而随着力帆系企业破产重整案被法院受理,旗下财务公司所涉及的一系列票据风险亦相继暴露。

自2019年6月起,力帆股份多次因债务逾期问题成为被告并败诉,并已与多家公司产生票据涉诉纠纷。

今年9月以来,各地法院密集公布了力帆的票据纠纷案件,案由均主要为票据追索权纠纷与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

力帆财务公司也成为继宝塔石化财务公司拒付案件之后,第二家大规模票据得不到兑付的集团财务公司。

财务公司票据在分类上属于银行承兑汇票,其流通性能够更好地为产业链的上下游提供金融服务,大型企业集团的信誉则是其基础,因此力帆财务大量财票违约无法兑付在市场上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

履陷票据追索权纠纷

10月19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了常州市聚亨机电配件有限公司与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北碚分公司、重庆力帆财务有限公司等票据追索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文书显示,2020年3月,聚亨公司委托江苏尊法律师事务所向力帆财务公司发送《律师函》一份,载明的主要内容为案涉汇票已于2019年7月25日提示付款,力帆财务公司同意承兑,双方协商一致选择了线下清算的支付方式,但力帆财务公司分文未付。

关于本案的争议主要在于力帆的线下结算“票据已结清”,持票人是否可以行使追索权?

这也是公布的这批力帆票据纠纷案件中普遍出现的情形,即力帆财务公司签收提示付款却不付款,造成了力帆签收票据一直处于“票据已结清”的状态,但却未支付票据款项。

在本案判决中,认为承兑人在提示付款后迟迟未能兑付汇票金额,这造成案涉汇票事实上被拒绝付款,持票人可向承兑人力帆财务公司行使追索权。

电票资金清算方式

电子承兑汇票资金清算的方式分为线上清算和线下清算两种模式。

线上清算,是当对方承兑人确认付款后,电票系统通过与大额支付系统的连接完成,将进行自动资金清算,将钱划给转出方,实现票、款的变更自动完成系统。票据状态在变更为“票据已结清”的同时,票款资金也同步完成了清算;

线下清算是当对方承兑人确认付款后,变更了票据状态为“票据已结清”,但票款未实际划转,还需要承兑人进行人工划款操作,完成对应票面金额的支付划款。

从以上描述来看,线下清算其实存在一定风险,可能出现票据状态为”票据已结清“持票人却仍未及时收到款项或根本没收到款项的情况。与之相比,票据线上结算模式在更为便捷的同时,也能为票据业务资金清算结算保驾护航。

来源: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