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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承兑风险及操作隐患的防范

点击:2199 日期:2018-11-12

近年来,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转贴现)业务的快速发展,极大的改变了过去信用社业务单一的局面,为实现资产多元化、培植新的利润增长点提供了新的思路。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以其流动性强、周转灵活、收益稳定等特点而成为各金融机构看好的“黄金业务”。但是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作为一项信贷业务,也必然存在一定风险。因此,农信社在拓展、营销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的同时,须注意对银行承兑汇票贴现风险的防控,以确保这项业务稳健发展。为防范风险,也将贴现、转贴现业务操作中易造成隐患的相关方面作一些简要探讨。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风险具有短期性、易暴露性、有限性、可控性等特点,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应严密手续、规范操作,这是防范银行承兑汇票贴现风险的前提。具体来说应坚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要坚持贴现条件。业务人员在受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时,必须认真审查贴现条件,符合规定才能受理,不能有半点疏忽。其次,要规范操作行为。业务人员在受理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流程依次进入各个环节,切忌疏漏。同时,要层层把关,细致地审核银行承兑汇票要素和银行承兑汇票防伪标记,弄清银行承兑汇票的真实性和有效性,避免对已被承兑地挂失并经公示催告的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贴现,防止假票、有瑕疵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此外,还要认真审查增值税发票、合同与贴现银行承兑汇票的相关性和真实性,确保贴现申请人与前手具有真实、合法的商品或劳务关系等。

完善内控制度,强化内部管理,使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流程和操作达到规范化要求并落实到位,这是防范银行承兑汇票贴现风险的屏障。首先要完善制度建设。根据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风险状况、阶段性特征及上级部门有关贴现管理规定,制定相应的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管理办法,确定贴现的手续、条件、业务程序和操作要点,同时明确岗位职责,加强业务部门对业务程序的约束和控制,从制度上保障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的规范、安全、有效运作。其次是落实岗位职责。基层社要对银行承兑汇票初审、银行承兑汇票查询、贴现核算、银行承兑汇票保管、贴现资金流向等事项负责;县级联社的审查审批手续,由会计、信贷、内审部门共同承担,各相关部门确定专人,分别对银行承兑汇票真实性、贸易背景真实性、贴现利率执行情况等环节负责。此外,还要规范管理。一是规范基础管理。认真做好贴现业务相关资料收集保存工作,建立贴现业务台账,保证贴现资金按期收回。二是规范责任管理。贴现业务从受理、审批到账核算的各个环节,必须实行严格的责任管理,凡职责不到位,形成贴现风险隐患的,要追究当事人应负的责任。三是规范跟踪管理。开展企业贴现资金流向的后续管理,监测企业合法合规使用贴现资金。

对于贴现、转贴现业务操作中易造成隐患:

一、受理时要认真审查

(一)对申请人的资格审查:贴现申请人应为在贴现信用社开立帐户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能够提供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并依法从事经营活动。申请转贴现的金融机构,应提供经过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人民银行核发的《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申请贴现企业办理贴现时的有关凭证、贴现协议、商品劳务合同及增值税发票等。

(二)对汇票的审查:承兑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出票人的签章应与出票人名称一致,汇票收款人应与第一背书人签章一致;各背书人签章应清晰到位,与被背书人名称一致,且背书转让不得有个人行为;粘贴单为银行统一格式,骑缝章应清晰、规范;连续背书转让时,日期填写应符合逻辑关系。票面上标明“不得质押”、“不得转让”和背面标明“委托收款”字样的汇票不得贴现。

(三)对交易合同、增值税发票的审查:审查申请贴现企业与其直接前手间合同的真实性、合同期限及签订日期,审查增值税发票的真伪及开票日期。合同的签订日期、汇票取得日期及增值税发票的日期应符合逻辑关系。免税的贴现申请单位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四)申请贴现单位应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证》或提供贷款卡原件及复印件。

(五)《银行承兑汇票法》和《支付结算办法》虽未明确规定“银行承兑汇票的第一收款人不能以任何方式将银行承兑汇票直接转让给出票人”,但这种背书转让有利用承兑汇票套取银行资金的企图,不利于银行资金安全,对这类银行承兑汇票应认真审查,一般不予贴现。

二、贴现的办理及汇票管理

(一)银行承兑汇票的查询。鉴于承兑行对贴现行的查询只做原则性的查复,贴现行只能将“查复”做为识别银行承兑汇票真伪的参考,对于大额、有疑问的汇票,应坚持双人实地查询。查询时,应要求出票行在查复书上注明有无冻结、挂失、止付,真正做到“有疑必查、查必彻底”,以此把风险降到最低限度。

(二)对符合贴现条件的企业应在平等、自愿、公正、诚信的原则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承兑汇票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签订《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协议》一式两份,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一旦汇票到期承兑行不予付款,可依法进行追索。

(三)填制统一格式的贴现凭证一式五联,并在第一联申请书上加盖企业预留银行印鉴。

(四)银行承兑汇票作为重要单证,应视同现金入库保管,做到一日一核对,严防丢失。同时,应建立银行承兑汇票专用管理登记簿,详细登记每一笔汇票的号码、金额、出票日、到期日、承兑银行及贴现单位。汇票按到期先后顺序排列,以便到期一笔,托收一笔。避免汇票到期后,因超过委托收款提示付款期限,而不得不到签发行直接提示付款。

有汇票就避免不了要贴现,贴现风险应运而生,以上总结的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的风险以及一些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操作的防范措施,希望对广大企业有所帮助。